Wednesday, January 14, 2009
Tuesday, January 13, 2009
無關外婆,有關五條港
說到賣“咸酸甜”,我想起了小時候的一段記憶。
小時候,我們家算是“有錢人”,是島上少數幾乎買得起電視機的人家。
每一天除了電視節目,還會播放港劇錄影帶。這樣一來,不論任何時段,客廳地上總坐滿了看“借看”電視的人。讀小學的我竟然看到了商機,學人家到吉膽島(我們隔壁的一個大島,盛產螃蟹,距離約15分鐘船程)去批發零食,在家門口擺起檔來。
嘿,那時候島上還沒有自來電,我老爸特地啟動馬達來播電視給你們看的,汽油很貴的咧,難道你們不用聊表心意嗎?
“交觀”我的零食攤,就當作是你們的一點心意好了,不然我會不小心在電視機前忙來忙去的。。。
就這樣,我第一次下海算是成功的。貨品不多,來來去去不就是沙爹、一包三粒不同顏色像彈珠的橡膠糖、瓜子、蝦餅、魷魚等等等。
最好賺的不是吃的,是tikam。有玩過吧?五分錢可以買一次希望,抽一張牌,撕開看號碼,對對看有沒有中獎、中多少?最最最至尊獎是一塊錢,通常會中的是一角兩角的。買的人是賭客,賣的人是莊家。當然最後是莊家贏的=生意賺錢。
故事的後來,我並沒有成為商界奇葩,只能一生勞勞碌碌的,過著手停口停的生活。
Sunday, January 11, 2009
賣 "咸酸甜"
阿嬤年輕的時候就做好多生意,賺錢養活一家子八、九張口。早期的五條港只有零散的幾戶人家,也沒人在賣東西。阿嬤就劃著小舢舨,去吉膽買一些“咸酸甜”,還有水果啊、甘蔗啊什麼的來賣。那簡陋的小舟,要她一下兩下地用力劃著,一來一回得花上她三小時的時間!不過有時遇到海水的順流就可以快一些。
“海水若在漲時我們去吉膽就順流,水在退時我們要回來就順流。水退時我們要去吉膽就遇流,我們要過去風卻吹過來。”阿嬤回憶著她的經驗,驕傲地教著我們這基本的“地方知識”。
阿嬤的子女們個個長到十來歲也都開始幫她去賣東西,賣阿嬤自己做的糕餅。也因為需要這些孩子幫忙賺錢補貼家用,女兒都沒上過學,這是媽媽一直無法釋懷的事情。但阿嬤說,那年頭啊,吃得飽比較重要啊!外公早期是砍柴的,但他狀況不好,到五十多歲就不事生產了。一個家那麼多張口在吃,這也是迫於無奈的事。
。外公。
外公如果還在的話,今年應該有92歲了。大外婆4歲。
外公姓洪,名阿峇。
他去世時61歲。
(那時我才3歲,對外公的記憶非常單薄。
隱約記得他是一個穿背心和孖煙通,走路緩慢的老人家)。
外婆都叫外公“鴉片仙”。
外公出事的起因,據說就是因為抽了鴉片,不小心踩到一根鐵釘,
帶他去醫院又自己跑了回來,結果因為破傷風而救不回來了。
外公在馬來西亞出世。
出世後不久,曾祖母就去世了,
於是他被帶回中國由爺爺奶奶撫養長大,
一直到18歲才返回馬來西亞。
外公回來時,家裡的童養媳——也就是外婆——已經14歲。
3年後,17歲的外婆正式嫁給21歲的外公;
18歲生了大舅,然後二舅、三舅、大姨、我媽、四舅。
沒有愛情。反正結婚也不需要愛情的,那時候。
叫你嫁給誰就嫁給誰。沒有得選擇。
可以偷跑嗎?
跑去哪裡?除非有人帶你私奔。
終歸一句:你若拿人家的銀,就要跟人家和。